明刑弼教
-
词目 明刑弼教 发音 míng xíng bì jiào 释义 弼:辅助。用刑法晓喻人民,使人们都知法、畏法而守法,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。 出处 《尚书・大禹漠》:“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” 示例 明刑弼教,道尊老氏。(唐・张说《起义堂颂》)
转载请注明:学唐诗网原文链接 | https://www.xuetangshi.com/chengyu/15484.html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(或整理自网络),部分内容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学唐诗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