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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食疗本草·卷中·(獐)》

  (一)肉∶亦同麋,酿酒。道家名为“白脯”,惟獐鹿是也。余者不入。〔嘉〕

  道家用供养星辰者,盖为不管十二属,不是腥腻也。〔证〕

  (二)又,其中往往得香,栗子大,不能全香。亦治恶病。〔嘉〕

  (三)其肉∶八月止十一月食之,胜羊肉。自十二月止七月食,动气也。〔嘉〕

  (四)又,若瘦恶者食,发痼疾也。〔嘉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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