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语·晋语·惠公斩庆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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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公未至,蛾析谓庆郑曰:“君之止,子之罪也。今君将来,子何俟?”庆郑曰:“郑也闻之曰:‘军败,死之;将止,死之。’二者不行,又重之以误人,而丧其君,有大罪三,将安适?君若来,将待刑以快君志;君若不来,将独伐秦。不得君,必死之。此所以待也。臣得其志,而使君瞢,是犯也。君行犯,犹失其国,而况臣乎?”
公至于绛郊,闻庆郑止,使家仆徒召之,曰:“郑也有罪,犹在乎?”庆郑曰:“臣怨君始入而报德,不降;降而听谏,不战;战而用良,不败。既败而诛,又失有罪,不可以封国。臣是以待即刑,以成君政。”君曰:“刑之!”庆郑曰:“下有直言,臣之行也;上有直刑,君之明也。臣行君明,国之利也。君虽弗刑,必自杀也。”蛾析曰:“臣闻奔刑之臣,不若赦之以报仇。君盍赦之,以报于秦?”梁由靡曰:“不可。我能行之,秦岂不能?且战不胜,而报之以贼,不武;出战不克,入处不安,不智;成而反之,不信;失刑乱政,不威。出不能用,入不能治,败国且杀孺子,不若刑之。”君曰:“斩郑,无使自杀。”家仆徒曰:“有君不忌,有臣死刑,其闻贤于刑之。”梁由靡曰:“夫君政刑,是以治民。不闻命而擅进退,犯政也;快意而丧君,犯刑也。郑也贼而乱国,不可失也!且战而自退,退而自杀;臣得其志,君失其刑,后不可用也。”君令司马说刑之。司马说进三军之士而数庆郑曰:“夫韩之誓曰:失次犯令,死;将止不面夷,死;伪言误众,死。今郑失次犯令,而罪一也;郑擅进退,而罪二也;女误梁由靡,使失秦公,而罪三也;君亲止,女不面夷,而罪四也:郑也就刑!”庆郑曰:“说!三军之士皆在,有人能坐待刑,而不能面夷?趣行事乎!”丁丑,斩庆郑,乃入绛。
十五年,惠公卒,怀公立,秦乃召重耳于楚而纳之。晋人杀怀公于高梁,而授重耳,实为文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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