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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语·晋语·栾书发郤至之罪》

  既战,获王子发钩。栾书谓王子发钩曰:“子告君曰:‘郤至使人劝王战,及齐、鲁之未至也。且夫战也,微郤至王必不克。’吾归子。”发钩告君,君告栾书,栾书曰:“臣固闻之,郤至欲为难,使苦成叔缓齐、鲁之师,己劝君战,战败,将纳孙周,事不成,故免楚王。然战而擅舍国君,而受其问,不亦大罪乎?且今君若使之于周,必见孙周。”君曰:“诺。”栾书使人谓孙周曰:“郤至将往,必见之!”郤至聘于周,公使觇之,见孙周。是故使胥之昧与夷羊五刺郤至、苦成叔及郤锜,郤锜谓郤至曰:“君不道于我,我欲以吾宗与吾党夹而攻之,虽死必败,君必危,其可乎?”郤至曰:“不可。至闻之,武人不乱,智人不诈,仁人不党。夫利君之富,富以聚党,利党以危君,君之杀我也后矣。且众何罪,钩之死也,不若听君之命。”是故皆自杀。既刺三郤,栾书弑厉公,乃纳孙周而立之,实为悼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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