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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左传·庄公·庄公十七年》

  【经】十有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。夏,齐人歼于遂。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冬,多麋。

  【传】十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

  夏,遂因氏,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飨齐戍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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