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谷梁传·隐公·四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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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四年,春,王二月,莒人伐杞,取牟娄。
传曰:言伐言取,所恶也。诸侯相伐,取地于是始,故谨而志之也。
二、戊申,卫祝吁弒其君完。
大夫弒其君,以国氏者,嫌也,弒而代之也。
三、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。
及者,内为志焉尔。遇者,志相得也。
四、宋公、陈侯、蔡人、卫人伐郑。
五、秋,翚帅师会宋公、陈侯、蔡人、卫人伐郑。
翚者何也?公子翚也。其不称公子何也?贬之也。何为贬之也?与于弒公,故贬之也。
六、九月,卫人杀祝吁于濮。
称人以杀,杀有罪也。其月,谨之也。祝吁之挈,失嫌也。于濮者,讥失贼也。
七、冬,十有二月,卫人立晋。
卫人者,众辞也。立者,不宜立者也。晋之名,恶也。其称人以立之何也?得众也。得众则是贤也。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?春秋之义,诸侯与正不与贤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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