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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谷梁传·庄公·二十二年》

  一、二十有二年,春,王正月,肆大眚。

  肆,失也。眚,灾也。灾纪也,失故也。为嫌天子之葬也。

  二、癸丑,葬我小君文姜。

  小君,非君也。其曰君何也?以其为公配,可以言小君也。

  三、陈人杀其公子御寇。

  言公子而不言大夫,公子未命为大夫也。其曰公子何也?公子之重视大夫,命以执公子。

  四、夏,五月。

  五、秋,七月,丙申,及齐高傒盟于防。

  不言公,高傒伉也。

  六、冬,公如齐纳币。

  纳币,大夫之事也。礼有纳采,有问名,有纳征,有告期。四者备,而后娶,礼也。公之亲纳币,非礼也,故讥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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