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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晏子春秋·卷六·内篇·篇十四》

  田无宇胜栾氏高氏欲分其家晏子使致之公

  栾氏、高氏欲逐田氏、鲍氏,田氏、鲍氏先知而遂攻之。高彊曰:“先得君,田、鲍安往?”遂攻虎门。二家召晏子,晏子无所从也。从者曰:“何为不助田、鲍?”

  晏子曰:“何善焉,其助之也。”“何为不助栾、高?”曰:“庸愈于彼乎?”门开,公召而入。栾、高不胜而出,田桓子欲分其家,以告晏子。

  晏子曰:“不可!君不能饬法,而群臣专制,乱之本也。今又欲分其家,利其货,是非制也。子必致之公。且婴闻之,廉者,政之本也;让者,德之主也。栾、高不让,以至此祸,可毋慎乎!廉之谓公正,让之谓保德,凡有血气者,皆有争心,怨利生孽,维义可以为长存。且分争者不胜其祸,辞让者不失其福,子必勿取。”

  桓子曰:“善。”尽致之公,而请老于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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