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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逸周书·卷十·武纪解》

  币帛之间,有巧言令色,事不成。车甲之间,有巧言令色,事不捷。克□事而有武色,必失其德。临权而疑,必离其灾。□□不捷,智不可□,□于不足,并于不几,则始而施,几而弗免,无功。

  国有三守,卑辞重币以服之,弱国之守也;伐服不祥,伐战危,伐险难,故善反而者不伐三守。伐国有六时、五动、四顺,间其疏薄其疑,推其危扶其弱,乘其衰,暴其约,此谓六时。扶之而不让,振之而不动,是之而不服,暴之而不革,威之而不恐,未可伐也,此谓五动。立之害,毁之利,克之易,并之能,以时伐之,此谓四顺。立之不害,毁之不利,唯克之易,并之不能,可伐也。立之害,毁之未利,克之难,并之不能,可动也。静以待众,力不与争,权弗果据,德不肆国,若是,而可毁也。地荒而不振,得衰而氏与,无苦而危矣,求之以其道,□□无不得,为之以其事,而时无不成。有利备无患,事时至而不迎,大禄乃迁。延之不道,行事乃困,不作小□,动大殃。

  谋有不足者三:仁废,则文谋不足;勇废,武谋不足;备废,则事谋不足。国有本有干,有权有伦。质有枢体,土地本也,人民干也,敌国侔交权也。政教顺,成伦质也。君臣和,□枢体也。土地未削,人民未散,国权未倾,伦质未移,虽有昏乱之君,国未亡也。国有几失,居之不可阻,体之小也。不果邻家,难复饰也。封疆侵凌,难复振也。服国从失,难复扶也。大国之无养,小国之畏事,不可以本权,失□家之交,不可以枉绳。失邻家之交,不据直以约,不亏体以阴,不可虞而夺也,不可策而服也,不可亲而侵也,不可摩而测也,不可求而循也。

  施度于体,不虑费事;利于国,不计劳。失德丧服于邻家,则不顾难矣。交体侵凌,则不顾权矣。封疆不时得其所,无为养民矣。合同不得其位,无畏患矣。百姓屈急,无藏蓄矣。挤社稷、失宗庙、离坟墓、困鬼神、残宗族,无为爱死矣。卑辞而不听,□财而无枝,计战而□足,近告而无顾,告过而不悔,请服而不得,然后绝好于闭门,循险近,说外援以天命,无为是定亡矣。

  凡有事君民,守社稷宗庙,而先衰亡者,皆失礼也。大事不法,弗可作;法而不时,弗可行;说而失礼,弗可长;得礼而无备,弗可成;举物不备,而欲□大功于天下者,未之有也。势不求周流,举而不几其成,亡。薄其事而求厚其功,亡。内无文,道外无武,迹往不复,来者有悔,而求合者,亡。不难不费,而致大功,古今未有。

  据名而不辱,应行而不困,唯礼;得之而无逆,复之而无咎,唯敬;成事而不难,序功而不费,唯时;劳而有成,费而不亡,唯当;施而不拂,成而有权,久之而能□,唯义。不知所取之量,不知所施之度,不知动静之时,不知吉凶之事,不知困达之谋,疑此五者,未可以动大事。恃名不久,恃功不立,虚愿不至,妄为不祥。太上敬而服,其次欲而得,其次夺而得,其次争而克,其下动而上资其力。凡建国君民,内事文而和。外事武而义,其形慎而杀,其政直而公,本之以礼,动之以时,正之以度,师之以法,成之以仁。此之道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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